关于核定劳务派遣制(一类外聘)人员公积金、社保基数的通知
作者:黄春佑
时间:2020-06-15
各部门:
按相关政策要求,特开展2020年度劳务派遣制(一类外聘)人员公积金基数、社保基数核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核定范围:
聘有一类外聘人员并通过朝劳综、中智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的部门。
二、工作期限:
1.系统申报:6月15日至6月21日
2.提交日期:6月21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在6月21日前使用二级部门管理员权限通过人事系统核定2020年基数,提交并打印表格(详细操作见附件)。
2.核定基数表需劳务派遣人员签字确认,且部门盖章、领导签字(受疫情影响,可6月21日前先在系统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可延后提交)。
3.因目前北京市尚未官方发布2020年公积金、社保基数相关信息,此次基数核定可参照各部门2020年5月已缴纳的公积金、社保基数水平核定,相关数据已内置人事系统。
4.基数核定原则:部门核定基数若低于北京市最低要求基数,则自动按北京市官方发布的公积金、社保基数核算;若高于北京市最低基数,则按部门核定的基数核算。
联系人:黄春佑2183,李春鹤2140 行政楼109
人力资源处
2020年6月15日
附件:人事系统外聘人员公积金和社保基数申报操作手册
1.使用二级部门管理员权限登陆人事系统,点击【外聘人员】
2.点击【外聘工资】
3.点击【社保公积金】
4.点击【基数申报】
5.点击【进入】
6.基数申报
用户勾选人员记录后,可以对相关记录进行编辑、提交、删除操作。系统内置了2020年5月各部门缴费基数,用户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编辑修改保存。
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对社保基数和公积金基数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即可。
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到人事处。提交后将不可再编辑。所有人员提交完成后,点击按钮,打印相关表格。打印完成后系统操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