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外聘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春鹤
时间:2022-12-18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外聘人员管理机制,推动外聘工作精细化管理,规避用工风险,充分调动外聘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外经贸学人字〔2015〕229号)和各部门外聘人员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外聘人员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根据外聘人员的分类,劳务派遣人员(外聘一类)必须参加本次考核(上岗时间不足3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其他类外聘人员(非全日制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参加考核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决定。
二、考核原则及内容
1、按照德、能、勤、绩、廉的原则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可参照普通党政教辅人员考核标准。鉴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直为2022年工作重点,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抗疫工作,守护校园平安及师生健康,建议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2、承担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及工勤任务的劳务派遣人员,重点考察其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师德师风、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出勤率等方面的综合内容。
三、考核档次设置
1、师德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师德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该类人员总数的20%(不足5人的单位,优秀人数不得超过1人)。
2、年度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该类人员总数的20%(不足5人的单位,优秀人数不得超过1人)。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好中选优,参照普通党政教辅人员考核标准进行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通知
请各部门务必将年度考核的重要信息在12月25日前以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到本部门劳务派遣人员。
(二)部门考核
1.成立领导小组(12月26日-12月31日)
各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党支部书记共同担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应上报单位党政联席会/处(部)务会,并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制定考核方案(12月26日-12月31日)
考核方案须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核方案须包括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内容。
师德考核方案需包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师德考核标准和方式、师德考核程序和公示、申诉渠道等内容。师德考核方式可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综合评议等方式,具体由各用工单位自行确定。相关内容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方案需包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考核标准和方式、考核结果使用、申诉渠道等内容。
3.评议确定结果(2023年1月2日-1月9日)
各单位需在2023年1月9日前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被考核人员,确定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档次,并将考核结果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外聘人员考核模块,系统生成《XX学院、部处2022年度外聘考核结果汇总表》。
(三)部门公示及异议处理(2023年1月15日前)
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须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对考核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学院应向本人说明理由。各部门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由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处理针对考核提出的检举、申诉等异议。
人事系统考核模块的操作功能将于2023年1月15日自动关闭,浏览及查询功能予以保留。
(四)部门汇总及上报(2023年3月3日前)
请各单位在人事系统中导出并打印《XX学院、部处2022年度外聘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3月3日16: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109办公室,只报送汇总表,外聘人员考核原始材料由部门建档留存。
五、相关问题说明
1、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为各单位配置一名管理员(一般为部门办公室主任),具有查看、填报及修改本部门外聘人员信息和考核结果的权限。
2、请各部门管理员务必认真核查本部门外聘人员名单,维护人员信息。主要有:完善外聘人员空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学历、聘用起始日期、岗位类型;核查实际在岗人员,对已离岗人员在“外聘人员”“离职管理”模块提交离职申请。
3、外聘考核模块登录方式:“人事系统”——“外聘人员”模块——选“外聘考核”——选定考核对象——设置“考核结果”——导出或打印汇总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春佑/李春鹤(行政109) 2183/2140
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