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我校教职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的通知(更新)
作者:徐文梅
时间:2020-02-14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部署,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本市机关单位及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为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体教职员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办公场所应佩戴口罩。除特殊岗位外,不得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鼓励教职员工捐赠或置换N95医用防护口罩,校医院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加强个人健康自检,每天自测体温,出现发热或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组织报告,并按照防护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回京前,须提前向在学校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每日及时准确真实填报“疫情防控,从我做起”打卡平台信息,向学校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健康状况。
3、加强校内人员管理,对到校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摸排,严格人员及健康状况管控。进入学校须测量体温;各单位每日组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体温异常者应及时进行诊断排查,经医疗部门专业检查无异常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4、保持办公室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保持办公环境宽松和空气流通,加强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门窗把手等日常消毒、清洁工作。
5、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6、学校食堂应釆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等措施,避免集中聚集性就餐。就餐人员应加强个人卫生,取餐过程应佩戴口罩,用餐时妥善收好口罩。就餐时做到低头吃饭不聊天,防止飞沫传播。
7、党员干部及在编教工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活动,一律不得组织、参加聚餐和聚会活动。
8、各单位和教职工应严格遵守防控工作行为规范,确保防控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