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郭景洋

时间:2020-06-0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外经贸学人字[2018]193号)文件规定,学校拟开展2020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表彰我校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员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党政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且在我校正式工作满五年(校龄计算截至2020年9月1日)。

原则上评选15人,包含2名中层干部(由组织部按规定程序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维护学校发展大局。

2.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乐于奉献,受到师生和同事一致好评。  

3.在本职工作、各项任务和重大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业绩突出。

4.参评人员需在近五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获得两次优秀。

    三、评选程序与日程安排

    1. 6月4日—6月12日,各单位完成候选人推荐并完成部门公示;组织候选人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2. 6月13日— 6月19日,学校组织评审。

    3. 6月22日— 6月30日,学校公示、发文。

    四、申报材料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1)原件一式2份,成果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各单位须对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核,保证申报表中内容的真实性。

2.《XXX单位2020年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1份。

3. 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及公示情况),各单位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名额原则上为1人,统筹考虑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国庆70周年、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 

    4. 各单位须于6月12日下午15: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调配办公室(行政楼113),同时电子版发送至rlzyc@uibe.edu.cn。逾期未报,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4492348

    邮箱:rlzyc@uibe.edu.cn

 

附件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doc

附件2 XXX(部门)附件3 2020年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xlsx


 


      人力资源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