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服务自助终端使用说明

时间:2018-01-05


一、关于人事服务自助终端

目前人事服务自助终端所提供的服务为“人事证明自助打印”,可打印证明种类为: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签证)、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含公积金)、职称证明、社会保险正常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险视同缴纳年限证明。今后会根据我校人事工作安排及广大教职工需求适时增加其他服务。

二、关于申请

人事服务自助终端所提供的的人事证明打印在所在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无需提前申请,无需到人力资源处盖章,教职工可即打即走,每类证明每天最多可打印3/人。

三、打印时间及地点

人事服务自助终端放置地点及开放时间行政楼一楼大厅,数量为1台,24小时开放。后续人力资源处将根据教职工业务需求适时增加自助终端并放置于其他教学楼。

四、自助打印流程

教职工本人在人事服务自助终端机上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字母大写),初次登录后须先修改初始密码才能打印人事证明。教职工本人也可以登录人事系统,点击“自助终端系统”修改密码。如下如:

证明打印只需四步即可完成:

教职工若选择“收入证明(签证)”,步骤二中除需选择打印份数外,还需编辑教职工个人“英文名”、“护照号”、“出国时间”、“回国时间”和“出访国家(地区)”信息。编辑完成后需核对信息并接受“承诺书”中所述。

出访国家”需选择国家英文首字母才可选择相应国家。部分国家选择“常用”也可进一步选择,如: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世界主要国家。

其他证明只需选择下一步即可点击打印。如下图:

五、温馨提示

1.试运行期间系统稳定性能正在测试,由此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

2.证明打印完成后请勿涂改,证明涂改后将无效。

3.自助终端系统所打印证明模板为人力资源处所制,如有特殊情况请到人力资源处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