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再检查、再梳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男

时间:2022-04-06

关于开展二级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再检查、再梳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书面调研的通知》(教人司[2022]87号),为巩固中央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现就开展二级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再检查、再梳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请各单位对照自查清单,对2021年10月至今学校津补贴或福利发放自查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梳理,查漏补缺,防微杜渐,不断完善本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体系,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现象。

    二、自查清单

    近期各单位自行向在职人员发放的收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否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如迎新、毕业、典礼、合影、巡考、检查等费用。

   (二)是否超过国家和学校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如学院教学、科研及其他奖励绩效是否超过2019年备案标准,学院管理绩效是否超过学校标准的1.5倍,学校专项工作绩效是否经过审批。

   (三)是否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是否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四)是否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五)是否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以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六)是否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七)是否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八)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校内职务取酬问题,在本人执行分管领域的公务时,是否在绩效工资之外取酬。

   (九)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教学科研人员的兼职兼薪管理办法。

    三、工作要求

   (一)上级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多次发文,请各二级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对照自查清单,实事求是开展再检查、再梳理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形成《XX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再检查、再梳理工作报告》,如实报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确无违反规定情况的要“零报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请于4月1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工作报告扫描件发送至电子信箱02697@uibe.edu.cn。

    如自查中发现问题,要主动、积极、彻底整改,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停发并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福利。相关整改工作必须于4月15日前完成。

   (二)各单位要结合再检查、再梳理工作,再次加强对教职员工关于国家规范津补贴发放及收入分配纪律的宣传教育,严守纪律规矩,坚守纪律底线,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学校将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自查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查处。

 

    联系人:张男

    联系电话:64492115

 

 

                                 人力资源处 财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