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5-1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莱特研究学者项目遴选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遴选推荐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VRS),赴美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培养计划,择优推荐候选人。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国留学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四)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五)身心健康;
(六)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6年8月1日及以后、1981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专业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七)被推荐人选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研究课题确有必要到美国进行研究及有志于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互相理解者。
二、选派学科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的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1。
三、资助内容
(一)国家留学基金为选派人员提供赴美(至入境地)国际旅费。
(二)中美双方共同为选派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包括回国旅费)。
四、留学及资助期限
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9—10个月,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二)各单位认真学习《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附件2)和《富布赖特访问学者项目申请必读》(附件3)并按要求推荐候选人,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美富布莱特项目出国留学候选人申请简表(附件4),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9日(周四)前报送人力资源处(行政楼101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六、遴选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按要求报送候选人材料。
(二)学校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培训,时间20分钟。
(三)经学校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通知被推荐人填写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相关表格。
(四)被推荐人参加留学基金委奖学金评审程序
七、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正、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联系人:秦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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