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服务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7

各相关单位:

   为表彰我校在服务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勤人员,根据外经贸学人字[2015]103号文件规定,学校拟进行2015-2016学年度服务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评选原则

评选范围、条件及原则请参见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服务标兵评选办法》(外经贸学人字[2015]103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向所在单位(各学院、部、处、中心)提出申请或由单位推荐成为候选人;

2.各单位初审候选人基本资格;

3.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进行民主投票,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应获得评审小组2/3(不含)以上的票数(各单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4.单位内部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二)申报材料

1.服务标兵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1份;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2份(原件),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各单位须对推荐表内容进行审核,保证推荐表中内容的真实性;

    3.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过程,得票情况,推荐理由及公示情况),如推荐人选多于1人请排序,推荐意见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材料均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5.上报截止日期529日下午4:00,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6.推荐表中提到的近三年指的是“2013529日至2016528日”这段时间。近三次考核指的是“2012-20132013-20142014-2015”三次年度考核。

三、工作日程安排 

511 日— 529日,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5 30日— 612日,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并组织评选工作小组评选;

6 13日— 617日,公示评选结果并受理投诉;

6 20日— 624日,核实投诉的真实性、组织相关人员裁定并上报党政联席会。

四、材料报送

联系人:宋天祥 (行政楼113室)

联系电话:2149邮箱:02512@uibe.edu.cn
  名额分配方案

各处级单位(含教学单位)推荐服务标兵的名额为1人,其中后勤管理处可推荐2人。

 

                                                           人力资源处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