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业务流程
时间:2016-03-30
1.有分居问题的教职工本人到人事处调配室领取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
2.本人准备相关材料(符合解决两地分居问题条件的证明材料、京外一方原单位同意调出函、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随迁人员证明材料、在京一方的业务考核材料);
3.本人将齐备无误的材料报人事处调配室;
4.人事处审核、组织材料报教育部;
5.教育部审核、组织材料报人事部;
6.人事部审核、批复教育部;
7.教育部通知我校;
8.人事处调配室通知本人办理配偶户口进京手续。
注意: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前必须为配偶联系在京接收单位。
2.本人准备相关材料(符合解决两地分居问题条件的证明材料、京外一方原单位同意调出函、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随迁人员证明材料、在京一方的业务考核材料);
3.本人将齐备无误的材料报人事处调配室;
4.人事处审核、组织材料报教育部;
5.教育部审核、组织材料报人事部;
6.人事部审核、批复教育部;
7.教育部通知我校;
8.人事处调配室通知本人办理配偶户口进京手续。
注意: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前必须为配偶联系在京接收单位。